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王旭检察长为全院党员干部讲党课

时间:2016-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30日,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王旭检察长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为全院党员干部讲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党课。
    王旭检察长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向全院干警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唤醒党员意识,规范一言一行,牢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作合格党员。另外,领导干部不仅要牢记行为底线,还要教育家人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这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
    最后,王旭检察长对各支部书记作出明确要求:各个党支部书记是学习教育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职尽责,把本次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