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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志永不渝,古稀终圆梦

时间:2016-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历经一年预备期的严格考察,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我宣布刘艳华同志从今天起成为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6月12日,随着辽宁省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党总支第一党支部书记陈继甫的庄严宣布,伴着老同志们热烈的掌声,年届七旬的省院退休工人刘艳华实现了多年的夙愿,终圆入党梦。
    刘艳华同志1947年出生于营口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母劳作早出晚归,作为独生女,从小养成了勤劳、质朴、善良、做事认真的优良品质。走上工作岗位后,无论在部队还是在企业,她始终秉持着朴素的责任感来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接受领导和老工人师傅的传帮带。1989年调入省检察院先后在行政处和老干部处工作,1997年光荣退休。刘艳华同志在工厂期间,连年获得“质量信得过”等荣誉,多次荣立“三等功”。到省检察院工作后连续三年被省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为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她还坚持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了中央党校函授大专课程的学习并取得了学历。退休后,坚持积极参加老干部处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和各项活动,不顾身患严重的心脏病,主动承担为老同志服务的工作,协助老干部处党支部组织老同志室内健康、童趣比赛、书法绘画展系列活动,常年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关心身边下一代的成长、经常为邻里孤寡老人取报纸、搀扶上下楼、帮助买菜,是和谐邻里的好模范。
    刘艳华同志入党的渴望没有随着岁月流逝而改变,没有随着身份的变化而放弃,对于她坚定的信念、优秀的表现,省检察院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始终给予了关注和肯定。
    支部大会后,刘艳华同志激动不已,满含着泪水说:“今天是一个幸福的日子,也是一个终身难忘的日子。我是一名退休的老工人,入党是我多年的信念和追求。感谢党组织接纳了我,使我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尽管年老力薄,希望在入党后能够力所能及地做些对党、对社会的有益之事,为党旗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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