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营口市检察院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6-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7月1日上午,营口市检察院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过去一年机关党建工作,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静春,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栾奕,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晓光,市院机关委员会委员、党支部书记、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代表、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支部党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朱晓宁对2015年营口市检察院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并宣读了表彰市院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在市直机关工委“一先两优”活动中,市院侦查监督处党支部、公诉处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支部;许之坤、李先维、蔺智君被授予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市院机关委员会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市院反渎局侦查二处副处长蔺智君、石佛检察院刑检科科长王文新代表优秀共产党员做了表态发言。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栾奕做了总结讲话,他从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党委、党支部、广大党员的职责任务,要求在党建工作中要发挥好四个作用:一要发挥好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大局完美契合,与履行检察机关职能同频共振;二要发挥好机关党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真正把从严治党的落实、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三要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情况的指导和考查,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要发挥好党支部书记的模范带头作用,支部书记要在认真践行“一岗双责”的同时,帮助党员拓宽工作思路,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