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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召开深入推进“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2017-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8月31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深入推进“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回顾总结前一阶段主题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对进一步深入扎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代表院党组作对全省检察机关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做阶段性总结,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世赢主持会议。


    于昆回顾总结了前一阶段辽宁检察机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今年由辽宁省委政法委部署,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的“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辽宁检察机关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实践主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顺利完成了《实施方案》规定时限内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一强化组织领导,保证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二强化理论武装,提高了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三坚持创新载体,增强了主题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四推进创先争优,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就抓好下一阶段的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在效果、达到预期目的,于昆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把抓好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前一阶段集中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广大检察人员深入学习中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严格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确保各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要把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扛在肩上。各级院检察长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各项工作,认真进行督查,防止走过场。各级党组和支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保证主题实践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三要在突出主题上做好大文章。检察机关与主题实践活动同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既是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推进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这三项活动目标一致,但具体要求各有侧重,要把这三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主题实践活动指导专项活动、行动,以专项活动、行动的实际成果作为检验主题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扎实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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