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新宾县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

时间:2017-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新宾县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认为,这次新修改的《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总结吸纳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对原《条例》进行增加补充和完善,把政治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全覆盖等新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既体现党中央精神,又符合实践发展需要,实现了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成果的高度统一,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兰程同志强调,要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修订条例的决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王岐山书记《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的署名文章,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确保条例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