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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检察院探索巡察新模式 实现区域全覆盖

时间:2017-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巡察,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为基层院党组“全面体检”;到纪委、政法委、法院、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听取意见和建议,对被巡察单位精准“把脉”,认真“会诊”……截止今年9月末,大连市检察院已完成对全市11个基层院的巡察工作,实现区域巡察工作全覆盖。
    “突出政治属性、突出巡察重点、突出检察特点,始终把握巡察政治定位;抓动员部署和进驻准备,抓问题线索收集和梳理,抓意见反馈和督促整改,促进提升巡察整体水平。”巡察前,大连市院围绕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专门制定了巡察工作方案,对巡察组成员及分工、巡察工作任务、工作程序、方案、步骤、纪律和要求等作出明确要求。
    巡察过程中,大连市院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通过提前向特约廉政监督员、市院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征求对被巡察单位的意见或建议,召开巡察动员会、听取领导班子工作汇报、调阅重点帐册和文件记录、带着问题线索与当事人见面等方式,深挖细查,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同时,通过基层院干警的民主测评数据比对和各方面情况反馈,对基层院党组班子作出客观评价。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观摩公诉庭,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问题整改情况查阅核对有关资料,向当地纪委、政法委、法院、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了解班子成员的个人反映等,有针对性的摸清真情、掌握详情、挖出事情,切实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和说服力。
    为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大连市院与基层院分别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基层院将按“三清单”逐条进行整改,市院则着重跟踪督办,对照“三清单”对账销号,推进标本兼治,确保涉及的问题和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进一步推动大连检察队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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