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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时间:2017-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25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认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绘就伟大梦想新蓝图,开启伟大事业新时代,在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历史进程中极具标志性和里程碑意义。特别是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创了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新境界,具有划时代意义和强大真理力量,对于在新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将产生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党的十九大精神博大精深,准确标定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深刻阐明了未来相当长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论断,作出了一系列新的战略部署、战略安排,站位之高、谋划之远都是前所未有的。


    省院党组强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上来,要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从七个方面强化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一要精心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要以学习、培训、研讨等各种方式,坚持集体学、支部学、部门学、个人自学相结合,掀起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高潮,推动全体干警学深学透学全党的十九大的决策、决议及各项精神和要求,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会议的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上来,把干劲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上来。


    二要坚定坚持以十九大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科学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要以十九大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和与时俱进,对今后检察工作进行审视完善,科学谋划,进一步抓好司法改革工作、司法责任制落实等各项检察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以新思想引领新实践。


    三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刻领会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地、主动地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觉悟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检察改革、发展检察事业。


    四要以更大的力度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扎实的措施强化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巩固和强化检察人员政治意识、政治观念、政治立场、政治纪律,铸牢精神支柱,夯实思想根基,确保全体检察人员政治可信可靠、对党忠心忠诚,切实承担起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


    五要更加自觉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要紧跟大局、服务大局,在发展大局中找定位、谋发展、尽责任;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民本民生履职尽责、开展服务,把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深入地贯彻下去。要主动转变办案方式,坚持文明执法,注重办案法律 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效合一。


    六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要把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不折不扣地按照“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的要求,全面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着力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确保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把全省检察干警打造成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风清气正、能征善战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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