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锦州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以“四真”态度和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时间:2017-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30日下午,锦州市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领导班子成员、专检委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委学习宣传十九大会议精神,采取专人领读与逐段研讨方式对十九大报告中“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两部分进行了专题学习。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国武指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也是我们每名党员干部的政治必修课,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深入理解把握新理念、新思想。要把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与推进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将其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目前,锦州市院党组结合上级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了学习方案,要求党组中心每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各个支部也要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学习,做到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学有时效。党组成员要深入支部学习、带头研讨、带头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十九大精神常态化制度化。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