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葫芦岛市检察院党建工作得到省直机关工委调研组充分肯定

时间:2017-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1月15日,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郭辉同志带领调研组来到葫芦岛市检察院,调研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学军作的党建工作汇报,观看了“微党建”工作宣传片,查阅了党支部相关资料,并对市检察院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葫芦岛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张海平等同志陪同调研。

邢学军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向郭辉介绍了市检察院开展党建工作的三点经验做法: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责任制,党组书记亲自抓责任落实,党组多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并把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充实到机关党委;二是坚持抓规范、抓载体、抓创新,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有效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开展形式,按照党章、党规要求不断创新党建措施;三是认真抓好“三个结合”,即与市委、省检察院中心工作相结合,服务发展大局,与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立足工作实际,与宣传工作相结合,利用好报刊、网络和新媒体等平台。

郭辉对市检察院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四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组在从严管党治党方面措施有力;二是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落实到位,党建工作统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结合到位,以党建带队建,促进中心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到位,党建有新气象、党员有新状态,有力地推动检察工作的新发展。郭辉副书记要求,市检察院要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继续加强党建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要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为党建工作的不断创新贡献智慧,为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