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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省院会议精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时间:2017-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为本院新时期检察工作举旗定向,2017年11月9日,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和11月6日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此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会上宣读了曹建明检察长在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作的题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新的伟大征程中创造出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的讲话和于天敏检察长11月6日在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明确要求。

会上,党组中心组成员纷纷发言,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定要做到全面准确、系统透彻,最终的落脚点是要用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强大思想武器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做出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

最后,明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晶同志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落实高检院、省院相关会议精神做出安排部署,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全院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提出的新论断、新特点、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任务。迅速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和于天敏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指示精神,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结合明山地区发展实际,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式发展。

二是全院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要深入、系统、全面、透彻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多样多彩的学习活动,创新丰富学习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学习活动,在全院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党组中心组要发挥指挥部作用,不仅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而且要指导全院开展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形成上下团结一心,全员共同奋进的工作局面。

三是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决服从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为地区乃至国家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要坚决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新要求、积极配合明山地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配套改革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本院检察队伍建设,使本院新时期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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