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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推进会

时间:2017-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1月23日,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推进会。

会上,铁岭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立卫对下一步如何在市院各党支部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党支部在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的地位和作用。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二是各党支部书记要起到带头作用。各党支部书记要积极带动本支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覆盖到每个党员干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把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同时,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到各支部书记,各支部书记要选好专题,做好发言;三是抓落实,促实效。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的深刻内涵,与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立新就《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说明,《方案》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十九大所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战略、新举措,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认真参加各项学习和主题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按照《方案》的部署安排,近期,要开展一系列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主题活动:1、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讲解十九大报告;2、开展“畅谈十九大,书写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3、开展“检察干警进社区”走访宣传活动;4、开展“不忘初心强信念,牢记使命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王立新副书记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组织本支部积极参加,认真学习,做到思想重视见行动,正面导向聚人心,全面贯彻见成效,检查督导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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