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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出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

时间:2017-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全市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日前,营口市院根据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营口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检察人员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营口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方案》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覆盖到全体检察干警,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迅速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安排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学习全覆盖,广泛搭建学习宣传平台,注重创新学习宣传形式。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和检察人员思想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使学习宣传贯彻的过程成为拓展思路、创新举措、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过程。开展专题研讨,召开院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做好年度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用党的十九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营口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推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面贯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举措,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公正司法,推动法治中国迈上新台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方案》要求两级院党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专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引导检察人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带头学习,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检察干警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项活动上来,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与深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自贸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发展战略的新要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与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市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开展。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各项检察工作之中,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热潮,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党的十九大各项部署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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