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中共营口市检察院机关召开党员大会。会议分别审议了机关党委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纪律委员会委员。会议由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栾奕主持,营口市检察院和石佛地区检察院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晓宁代表第五届机关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的四年,机关党委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新时期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自觉地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和过硬队伍建设,为检察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检察政务部副部长张国新宣读《中共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全体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经选举,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由栾奕、朱晓宁、李松、张嵩、张国新、杨帆、姚恩伟、黄建民、张丹9名同志担任,新一届机关纪委委员由朱晓宁、田明、崔忠和、解楠、王德斌5名同志担任。
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院机关党委四年来的工作成效,并对今后党建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基层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党员,有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坚持以上率下,努力提高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