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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想引领新时代 新使命开启新征程——铁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铁华

时间:2018-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十九大报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一次里程碑式的重大飞跃。


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

十九大报告在对历史性变革、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重大时代课题的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提炼概括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并为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要发展战略提供了行动指南。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着特殊责任和使命,我们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找准自身的职责定位和使命要求,自觉参与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去。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履行检察工作职能

十九大报告中12次提到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履行检察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牢牢把握党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部署。

首先,必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工作部署,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其次,要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监督的工作,切实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公共安全。依法办理新型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并结合办案提出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贡献检察力量。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时代的主题,而法治是实现这一主题的重要制度保障。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不断完善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治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法律保障。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主动担当,积极履职,为铁岭经济的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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