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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院: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时间:2018-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辽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接受辽阳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注重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力量和行动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把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以新气象、新作风、新成效迎接新时代,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张晶岩认为,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新气象新作为新业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部署要求和目标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地位重要使命光荣。我们要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落实到思想追求、党性锻炼、忠诚信仰和行动自觉上。 

二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辽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摆在突出位置,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检察工作,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要坚决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决策部署,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要坚决落实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法律监督,切实加大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要坚决落实关于坚持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科技创新、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的监督力度,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主体合法权益。要强化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方面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全面落实从严治检的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抓好党建工作是检察机关党组织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党章。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新特点新情况,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和实效性,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每个党员都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常态”,坚持“两个责任”落实督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使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常态、抓出长效。确保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牢法律底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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