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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院党组专题研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时间:2018-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月24日,朝阳市院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会议学习了“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主要内容,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和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发言讨论,朝阳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涛对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入脑入心学,学有所得,学有所用,真正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的重大创新思想创新观点。要按照《朝阳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种学习举措,要求真务实,不能走过场。

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要结合实际学,联系检察职能和本职工作学,把学习成果应用于检察工作实践,切实把各项检察工作落实到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为朝阳振兴发展服务,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要加强组织建设。党组要坚持经常学习,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以上率下,作表率,按照学习计划,及时、深入地学习。要加强支部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把每一名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支部书记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支部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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