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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党组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时间:2018-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月1日,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按照辽宁省委统一部署,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重点对照党章,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初心和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联系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案例,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发展,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工作大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省委第十六督导组到会指导。

省院党组把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的重大创新思想创新观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5”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民主生活会前,专门召开了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按照会议有关要求,党组书记分别与党组其他成员 进行了谈心谈话,党组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党员代表也进行了谈心谈话。召开民主对话会向省检察院机关党员、干部和群众征求意见,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等省直单位发函征求了意见,下发通知征求了各市分检察院和机关各内设机构的意见,还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于天敏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并反复修改对照检查材料。于天敏对党组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了审阅把关。

会议首先通报了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彻底肃清王珉等人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以及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于天敏代表省检察院党组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查摆了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担当负责、纠正“四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18个问题,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于天敏带头作了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带头接受批评。党组其他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时,每个党组成员都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从思想深处找原因、挖根源,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自我解剖,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开展严肃认真的相互批评,是什么问题就指出什么问题,体现了对事业、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民主生活会达到了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团结一心齐步走、不忘初心再出发的目的。省委第十六督导组组长刁林充分肯定了省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认为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准备工作比较扎实,会议主题鲜明、质量高,符合中央、省委要求,是一次成功的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目的。

于天敏在总结时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开得严肃认真、民主团结、求真务实、富有成效,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努力方向、推动工作的预期效果。下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要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立场、观点和方法,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学出责任、学出担当、学出感情,发自内心拥护核心、爱戴核心。

三要领导干部带头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发挥好带头作用,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以身作责,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作斗争,切实改进作风。

四要推动全年工作落地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有效履行检察机关主责主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高检院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为辽宁振兴发展交出检察机关的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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