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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召开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时间:2018-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沈阳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提升检察干警拒腐防变意识,3月13日,沈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

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李然提出七点工作建议:一是加强学习,政治建设要放在首位;二是敢于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落地生根;三是以身作则,“关键少数”表率作用要充分体现;四是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要执着有力;五是锲而不舍,在规范司法行为上要持续发力;六是强化监督,巡察利剑作用要日益彰显;七是不忘初心,监督执纪要尽职尽责。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东岩在讲话时强调,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的一年。必须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在举措上更加扎实,在要求上更加严格,在制度上更加健全,以更加过硬的作风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赵东岩长强调,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一是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是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六是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七是突出政治巡察本质,全面推进检察系统内巡察工作。八是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

赵东岩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和抓班子、抓队伍、抓业务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办好“警示教育周”。

会上,赵东岩同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冬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各基层院检察长,政治处主任,监察室主任(纪检组长)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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