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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时间:2018-05-0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4月25日,辽阳市检察院召开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及上级院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回顾总结辽阳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董树民同志出席了会议。市院全体干警,县(市)区院及城郊地区院检察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宝利传达了辽阳市纪委十二届三中会精神,并就今年的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董树民就派驻纪检组的职责、今年反腐倡廉的主要任务进行了解读,并从“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预防,始终坚持从严管理”、“完善机制,不断堵塞管理漏洞”三个方面对辽阳市检察机关如何巩固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果进行了阐述。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回顾总结了去年辽阳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张晶岩指出,2017年以来,辽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取得一定成效。

张晶岩就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清醒研判形势任务,切实增强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向全党发出了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动员令,为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两级院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持之以恒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展示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二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凸显了政治建设的重要地位。全市两级院党组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全面从严治检。

三要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党的十九大对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向全党发出了作风建设再出发的动员令、冲锋号。全市检察机关要保持抓长常抓的韧劲,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作风锤炼”工程为载体,进一步细化作风建设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四要完善内部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检察权运行监督。随着国家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工作也将覆盖检察机关。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不断细化实化内部监督规范,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防范司法不公不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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