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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省政法干部研讨班会议精神

时间:2018-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6月1日,抚顺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

会上,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方辉传达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的讲话精神和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专题辅导报告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张方辉要求,要抓好学习传达,围绕“十五个坚持”“八个指明”领会核心要义,践行根本要求,切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把李文章书记讲话、于天敏检察长的专题辅导报告作为当前和今后做好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与此同时,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自学,两级院各部门各支部要进行全面传达学习,切实把研讨班精神传达到全体人员。此外,在学习过程中,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社会属性,毫不动摇地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毫不动摇地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立场,毫不动摇地把法治方式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毫不动摇地把服务大局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责。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政治自信,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责任落实到位。

张方辉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各级检察机关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善于运用政治思维政治智慧,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想、目标和任务,要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要结合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进一步梳理、分解、细化全市检察长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各项检察工作位次前移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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