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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

时间:2018-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大连市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正式印发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审议《条例》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条例》全文的学习,并对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做出安排。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功能,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执行力,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服务大连两先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的要求,发挥基层工作经历丰富,政策敏锐性和工作谋划能力强的阅历和经验优势,在统筹谋划检察机关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关心所在支部的建设,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把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会议要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任务,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专题党课、主题党日、集中培训、机关讲坛、专题研讨等方式,全面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履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职责,不断塑造全体党员优良的政治品格,激发当排头做表率的工作热情;要充分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组织功能,凝聚推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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