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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院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时间:2019-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1日,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成就,深刻分析了当前政法工作所处的历史地位,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战略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对新时代政法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为新时代政法事业擘画了宏伟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建党以来第一部专门规定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提高了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学习、学习强国软件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突出实干、实效、实绩,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好新时代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戮力同心、奋力拼搏,为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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