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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学习研讨

时间:2019-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13日下午,辽宁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学习研讨。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忠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景文作中心发言,其他领导作补充发言。

会议指出此次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紧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了深入研讨、学习和反思,融入了学习与实践中的思考,是一次高质量的中心组学习。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变异性特点,提高对其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彻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高度警惕反弹回潮。

会议要求广大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本职、忠诚担当,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以高检院对省院党组的专项巡视为契机,认真查摆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省院机关各党支部要全面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大力整改,一改到底。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清醒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提升检察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的重要指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时刻保持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高压态势。要紧紧围绕“基层减负年”,提高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复杂性、多样性、顽固性、反复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做到抓常、抓细、抓长,防止和克服“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恶性循环,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成果,实现工作新常态、作风新气象、实践新进步、绩效新突破。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机关各内设机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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