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到市委党校上党课

时间:2019-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被正式载入法律。2018年通过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随后,辽宁省和大连市相继出台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大连市检察院也与该市相关行政部门会签了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

为使社会各界特别是肩负相关行政职能的广大党政干部进一步全面了解检察机关这项新职能,3月25日下午,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喆来到大连市委党校,以“检察公益诉讼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题,辅以图文并茂的多媒体演示,围绕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公益诉讼怎样一步步从民间走向专业化、法制化道路,以及检察机关当前公益诉讼试点取得的成果、今后面临任务和问题等方面,为大连市委党校37名市管干部、53名正处级干部、50名副处级干部和其他干部在内的190余名在训学员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吴喆以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切入点,详实地介绍了我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携手多方、共同发力,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保障大连经济绿色发展中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身边人、身边事,百姓的需求、共同的职责。生动的案事例,引发了在场学员的强烈共鸣: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的监督是手段,目的是多赢。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不是对手,职责不同、使命相通,携手保护国家财产、守护青山绿水、捍卫舌尖安全、共建美好家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的美好需求。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