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大连: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学习成效

时间:2020-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25日,大连市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会议,逐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1953年党中央解决区乡工作“五多”问题给我们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启示》等内容,并结合大连检察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学习贯彻的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喆主持学习会议并代表院党组就贯彻落实各专题学习精神提出意见。

关于疫情防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会议指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在前期做好各项“防疫+检察”工作的基础上,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坚持工作在日常,进一步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提升应急处理能力,持续做好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各项检察工作。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要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要紧紧抓住两级检察院党组这个关键少数,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治党责任;要强化党内监督,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要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新成效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会议强调,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及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领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持久战的必要性;要自觉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落地见效;务必始终坚持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正确的检察政绩观,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真干、实干,以扎实有效的检察工作业绩取信为民。

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专题的集中学习,并就市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布置了近期具体工作任务。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副院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