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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召开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20-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5月12日,辽宁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通报并剖析了近期发生的四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忠伟结合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提出工作意见。

会议指出,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和高检院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结合检察实际,突出检察特色,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高检院、省纪委会议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稳中求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按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要求,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准政治方向;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按照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要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三是按照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要坚持巩固深化,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要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四是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要求,统筹谋划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让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彰显。要聚焦“四个落实”,强化政治监督;要注重统筹谋划,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确保巡视质量效果。五是按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切实强化自身监督,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要落实党组监督职责,强化党内监督;要构建与检察权运行新模式相适应的监督管理机制;要切实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要强化廉洁自律和道德修养。

会议深刻剖析了四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生的原因,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党性修养不强;二是纪律观念淡薄,职业精神缺乏;三是监督制约缺位,制度执行存在短板。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牢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召开,省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省院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和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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