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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机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时间:2020-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7月9日,沈阳市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全会和高检院、省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对有关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就有关工作提出建议。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市委、省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律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建设,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抓好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创新发展检察工作、服务沈阳振兴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保障。

会议明确了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思路,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定向发力,不断增强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部署了今年沈阳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引导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抓好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针对基层院的政治巡察,坚持不懈地纠治“四风”和司法办案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努力锻造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结合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模式的转变,注意排查新的廉政风险点,推进市纪委监委部署的“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在案件管理、业务考评、数据分析等方面形成科学机制,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把廉政文化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文化引领和树立“不想腐”的自觉。着力强化守土有责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思想到行动全方位强化“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形象和社会形象。

此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基层院全体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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