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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学雷锋精神 强政治担当——抚顺市检察院开展政治轮训

时间:2020-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政治轮训的部署和要求,11月4号、5号,抚顺市检察院在雷锋学院举办为期两天的检察机关政治轮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苏中辉,派出院部分党组成员及市院50余名干警一同参加培训。

苏中辉在开班仪式上做动员讲话,他强调,对政法干警开展政治轮训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出的制度安排,是必须落实的政治任务。这是首期,以后要常态化、全覆盖。就本次政治轮训,他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政治轮训的重大意义。开展政法轮训,是不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引向深入的政治要求,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的紧迫需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始终用正确的政治观念武装头脑,最重要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政治轮训,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以政治教育为先手,通过政治轮训做引导,解决现实工作中的问题,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履职尽职,坚守纪律底线。

二是要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把准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自觉践行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矢志不渝坚守不忘初心这个根本,秉持客观公正的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打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始终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立足岗位切实扛起身上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特别是要持续深化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等民生检察工作,用法用理、用心用情通过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来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坚持知行合一,切实将政治轮训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能。把握学习机会,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做到融会贯通,积极拓展学习成果,注重成果转化,努力实现学以致用。本次轮训正处于省院对市院党组开展巡视的重要时期,又是年底工作都很繁重的收官阶段,两天时间、近60名干警集中培训,足见市院党组对政治轮训的重视。各位干警要结合自身职责思考,联系实际工作领悟。要把学习是终生课题,在学思践悟中推动知行合一,激发继续学习和做好工作的内生动力,形成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干警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要增强政治意识,唤醒党员意识,时刻铭记党员身份,时常对照入党誓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弘扬正能量,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反对和抵制错误言行。

此次培训,以“入列仪式+集中培训+户外拓展”等多种形式展开,是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这一检察工作的总要求中的“讲政治”进行的一次集体“充电”,也是一次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雷锋入列仪式”齐声为新时代“雷锋”“签到”,结合业务实际的政治培训课程引发共鸣,红旗广场上的团建活动让干警们的团队意识大大增强。培训后,干警们纷纷表示,雷锋是时代的楷模,是学习的榜样,要在今后工作中把雷锋精神、崇高理想信念转化为具体行动,体现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为新时代检察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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