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盘锦市检察院以“三个必须抓好”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时间:2020-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盘锦市检察院机关党委组织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2020年度第4次全体会议,全体机关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支部书记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支部今年以来结合“党建提升年”活动开展工作情况、结对共建推进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做了汇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罗晶对近期学习工作安排、“星级党支部”考核验收、支部结对共建等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盘锦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张永会听取汇报后,对机关党委、各支部今年以来开展工作情况给予了肯定,实现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建活动载体进一步丰富,党建与业务工作进一步融合,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必须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把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建设队伍、围绕服务群众、围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抓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更好地承担起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把握“严”的总基调,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三是必须抓好各项重点考评工作。全力以赴实现“两大考评”、省委实绩考核、市委实绩考核目标;充分发挥党建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修改完善党支部、党员考核标准,推进考核成果的运用;积极组织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充分准备迎接市直机关工委考核验收;积极推进党建阵地建设,建成高标准的党员活动阵地。以党建汇聚的强大力量,形成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合力,实现院党组争先创优目标。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