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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党建帮扶暖人心 检察担当送温情

时间:2021-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葫芦岛市检察院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初心。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将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大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着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的意见》与“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相结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刻彰显检察担当,在检察工作中打造党建品牌,在党建工作中提升业务水平,实现了新时代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让受助家庭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感谢检察院的关心和帮助,帮我们申请司法救助,又为我女儿捐款,让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被害人郭某云的父亲动情的说道。近日,家住建昌县魏家岭乡柴木沟村被害人郭某云的父亲,来到葫芦岛市检察院,送来题为“人间自有真情在,爱心捐助暖人心”的锦旗。

2020年12月,葫芦岛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时了解到:该案犯罪嫌疑人郭某在杀害1名孤寡老人后又到被害人郭某云家,趁郭某云不备,用菜刀砍击郭某云颈部,造成郭某云颈椎、颈部神经和肩胛骨等多处损伤,精神和心理也受到了极大创伤。经过治疗,郭某云左手活动困难,左臂仍无感觉,需要至少3个月以上康复治疗(每月治疗费用约3万元)。被害人家庭系低保户,被害人郭某云与弟弟尚未成年,80岁的奶奶失明失聪,郭某云父亲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柱,靠放羊和低保金维系家庭生活。而案发前家里尚欠外债2万余元。郭某云依靠建昌县政府的资助和借款勉强支付了医药费,现无力支付后期康复治疗费用。

检察机关受案后立即派员到命案被害人家庭所在地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引导被害家庭完成了司法救助金的申请工作,为该家庭申请到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发放到位。针对被害人郭某云亟需康复治疗费用的客观情况,葫芦岛市检察院女职工委员会还向全体检察干警、职工发起爱心捐款倡议,募集到的9550元捐款帮助郭某云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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