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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时间:2022-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营口市检察院

近日,营口市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霞出席会议,并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工作意见。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筑牢政治根基,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从政治高度发现和解决检察工作深层次问题。要严明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力度,树立正确政治导向,培育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从基础做起,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在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时刻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要全面从严用好问责利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三是加大纠防“四风”力度,强化作风建设。要高度警惕,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积极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要持续推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文风会风转变不够有力、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工作落实不够扎实等形式主义,担当精神不足、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等官僚主义。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司法理念转变,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持续加强对接受托请、打听案情、干预案件等问题的监督治理。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贡献检察力量。

四是严格政治监督,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工作。要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深入查找被巡察院党组和领导干部在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中存在的政治偏差,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对巡察反馈意见常态化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提高巡察质量效果,主动接受市委巡察组对市检察院进行新一轮政治巡察。

五是持续强化对检察权规范运行的制约监督,进一步细化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要落实党组监督职责,强化党内监督。做到敢抓敢管、勇于监督。把党内监督规定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集体决策程序。要坚决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严格执行《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要构建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倒查司法责任,着力构建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适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新机制。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总结运用好教育整顿积累的宝贵经验,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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