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党建工作

葫芦岛丨光荣在党50年 不忘初心再出发

时间:2022-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葫芦岛市检察院

为了将党中央的关怀送到老党员心坎上,引导年轻党员干警对标老党员的崇高境界和务实作风,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在“七一”来临之际,由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桂芝带队,对“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开展走访慰问。

走访慰问中,李桂芝主任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和1000元慰问金,并代表市检察院向获颁纪念章的老党员致以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此次,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共有3位老党员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他们平均年龄79岁,最大年龄90岁,从青丝到银发,光荣在党50年,映照的更是老党员们的滚烫初心。李桂芝主任表示,老党员、老同志是检察事业的宝贵财富,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老党员、老同志的辛勤付出、无私奉献,“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承载着老党员们的奋斗荣光。她表示,全院检察干警将以各位老党员、老同志为榜样,不忘检察初心、永葆政治本色,把人民检察光荣传统薪火相传、发扬光大。

五十载岁月,五十载光荣。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之际,向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送慰问金,是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听党话、跟党走、具有50年以上党龄党员的一次集体致敬,更能激励全院干警以老党员、老同志们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使命,扛起时代责任,以拼搏的姿态为检察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