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文化>检察风采

丹心为检——记丹东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组组长李丹

时间:2018-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丹东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组组长李丹,中等身材、圆脸偏瘦,齐眉短发、干净利落。从检14年,从区院科员、公诉科副科长、科长、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到市院的预防处副处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今年1月又任公益诉讼组组长。一路佳绩,一身荣光,她4次三等功,1次二等功,2011年还被评为辽宁省“十佳女检察官”“三八红旗手”。

荣誉背后  几多汗水

大学学习英语专业的李丹毕业后到一所小学当了2年班主任、5年大队辅导员。但受到法官父亲的影响,她利用业余时间自考了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并在2004年振兴区检察院招录之际,一试中第。

新入职时在公诉科,工作量大。当时孩子不到2岁,且丈夫做销售工作长期在外。孩子要管,但工作也得做。李丹深知自己相关工作经验少、底子薄,在每天下班后不管多晚、多累,都雷打不动保证3个小时学习。恰逢孩子患有小儿湿疹,晚上浑身发痒,特别是下半夜不停地挠,不停地叫着“妈妈我痒”。李丹只能强忍着困倦安抚孩子。常常是孩子睡着了,天也快亮了。

经过坚持不懈地拼搏,李丹不仅将理论基础夯实、通过了司法考试,还不断在实践中学,向业务素质好的同事学,将每一次提审、案情汇报、出庭都作为锻炼提高的机会,逐渐熟悉了业务。

2006年,李丹接到了一起省院交办的虚报注册资本案。看着近半米高的卷宗,她决定笨鸟先飞!别人看一遍两遍就能弄清楚的事实,她经验不足就看三遍四遍,一个星期几乎吃住在办公室,终于吃透了案情。最终,她通过一系列的退补和自行补充侦查,不仅以虚报注册资本罪成功地追诉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而且还顺藤摸瓜,发现了王某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并成功定罪。该案件被评为丹东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例”。同时,她通过办理此案总结的经验材料“严把四关,追诉漏罪漏犯”,也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并在市法学年会上进行了交流。

在公诉部门6年,她共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439件697人,追诉漏犯32人,追加犯罪事实19起,所起诉的案件均获有罪判决,且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超审限。

不放过一个坏人  不冤枉一个好人

有一年,李丹承办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当时,卷宗证据比较简单,两名嫌疑人均认罪,犯罪事实似乎非常清楚。但提审时,她发现嫌疑人董某在回答具体砍了几个人、砍在什么部位时,与被害人的陈述、鉴定结论有多处矛盾。李丹意识到,此案很可能另有隐情。她一面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一面对董某进行教育,讲明替他人顶罪是一种妨害司法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等等。最终董某道出实情:当晚持刀砍人的是陈某。但陈某拒不承认。为此,她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对每一份证据都认真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鉴别,在陈某零口供的情况下,对其刑拘、逮捕。法庭审理时,陈某仍拒不认罪,但当进行到举证阶段时,面对一份又一份有力的指控证据,他终于低下了头,在最后陈述阶段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

2011年,担任反贪局局长的李丹查办某单位贪污案。不想该单位负责人王某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案件从一开始便陷入僵局。审讯重点向会计赵某转移,但办案的男侦查员无法把握身为女性的赵某的心里变动,审讯迟迟打不开局面。于是,同样身为女性的李丹接过了这一难题。面对赵某,她运用严密的谈话逻辑、站在赵某角度对整个事情的合理分析以及对赵某处境的深刻理解和同情,很快瓦解了赵某的心理防线。最后,赵某不仅将与王某共同贪污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述出来,而且向检察机关自首,主动交代自己挪用公款80万元的犯罪事实。后来,李丹会同办案人员又顺藤摸瓜,发现了新的犯罪线索。经过近一个月的奋战,这个系列案件共立案2件5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四个罪名,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李丹担任振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主管公诉业务3年期间,共提出抗诉案件13件,均已改判,其中邢某强迫卖淫案,由原判刑期的五年半,改判为十年,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例被省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

心系百姓  甘于奉献

面对罪犯,她敢打敢拼,让这些国家蛀虫在检察院这把正义之剑前低下头。面对人民,她热于奉献,心系一方百姓疾苦。

有一年,离春节不到一个月,某村民举报村干部集体贪污,院领导要求节前拿下这个案件。可从对村账务的审计到对村委班子成员的逐一询问,毫无突破。有的同事认为可能是因村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恶意举报。当时,李丹刚上任反贪侦查科科长,这无疑是一次挑战。她一方面打气,一方面带大家反复核对账目,利用排除法排除,最终把焦点集中在村民自有墓地对外出卖上。但要搞清这个问题困难重重,需要对每一个墓穴下葬时间及丧葬费用做到了如指掌。于是,她带领同事一面在铺着白雪的墓地一个一个数坟头,记下墓主名字和下葬时间;一面找到死者家属,询问买墓穴费用。就这样,他们数了几百个坟头,询问了存在疑点的所有证人,终于确定了该村委班子利用出售墓地费用不入账合伙贪污村集体公款十余万元的事实。

有一次,李丹带队走访,回程途中发现一片农田边的水沟里的水被污染,变成了粉色。这样的水如果漫过堤坝,肯定会对水稻秧苗造成危害,必然引发矛盾和冲突。她们顺着水流的方向,发现是由某制衣厂排放的染色剂造成的。于是,她马上与办事处综治人员取得联系,反映情况。后经办事处联系该厂处置。几天后,染色的水恢复了正常,她取样到环保局检测,指标正常。而那片水田的农民至始至终也不知道自己的水田曾遭受威胁,更不知道这威胁是被一个素未谋面的检察官悄无声息的化解的。

去年,李丹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工作。起初,总是被问,案件多吗?因为在以办案为主要考核指标的部门,没有案件就意味着没有工作量。但对于她来说则不然,工作量更多的是案件本身引申出的其他工作。有人戏称未检人是特殊材料的公诉人,如果说公诉人的工作三点一线,即办公室、看守所、法院,那么未检人还要扩大到司法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心理咨询机构等等。一年来,她带领处里四处奔走,共评查案件59件,联合开展心理干预14人次,异地协作3人次,不捕不诉观护帮教5人次,追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2人次。省院考评分数全部加满,取得第一名,且有两篇未检工作经验材料被省院未检处转发。

如今,她又走上公益诉讼岗位。我们期待,她在新的岗位上有新的作为。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