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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演讲稿】法治,我永远在路上

时间:2018-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编者按】在5月4日省检察院举办的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中,10位青年干警畅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收获,讴歌检察战线上的英雄,赞美平凡岗位上的模范,抒发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真挚情怀。优秀演讲,与众分享。


法治,我永远在路上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    孙奇    三等奖

一个国家的法治史就是一部文明史。早在南北朝时期,我们曾有过这样的法律制度:“兴乱国用重典,兴新国用中典,兴平国用轻典。”在行政兼理司法的封建制度下,老百姓有委屈要去官府衙门,因为那儿是说理的地方。我们今天的司法机关同样是说理的地方,我们要用法律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人性的教育其实是最好的法制教育。作为正义化身的检察官,我们不仅要打 击犯罪,还要拯救罪犯。如同医生,每天面对如潮的患者,那不是白衣天使的荣耀。让大家懂得如何预防疾病,这才是医生真正的天职。不同的是执法者拯救的是一颗颗垂危的灵魂。

一年前,我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小弥,男,16岁,初二学生,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被害人则是平时最疼爱他的本家大伯。是简单的忘恩负义么?是溺爱导致的人格低下么?都不是。

经调查,小弥的父亲嗜酒成性,经常制造家庭暴力,辱骂、殴打妻子成了家常便饭。这使小弥年幼的心灵里留下了深深的阴霾,他变得少言寡语,不爱与人交往。案发当日,小弥的大伯与伯母因琐事发生争执,而且越来越凶,小弥便开始劝解,自己的情绪也逐渐在烦躁、紧张、恐惧中变得不知所措。当他回想起母亲平日里遭受的屈辱情形时,他的意志完全崩溃了,竟下意识地从书包里拿出裁纸刀捅向了大伯的腹部,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得我第一次去所提审时,我说:“犯罪嫌疑人小弥,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你对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和定性是否有异议?你是否认罪?”这个16岁的孩子,惊恐使他双眉紧锁,茫然地望着前方,他呆呆的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后来,我告诉他:“小弥呀,你知不知道就在你大伯临走的时候,还一再嘱咐身边人的,不要怪你,你还小,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你以后的路还长着哪!”听到这儿,一场嚎啕大哭,让这个误入法律禁区的孩子突然长大了。就在提审即将结束的时候,他竟然间拉住了我的手,颤抖的拿起了笔,在我的手心儿里写下了三个字“我错了。”看着这歪歪扭扭的三个字,也就是这弥足珍贵的三个字,让身为母亲的我,瞬间融化了。

作为一名执法者,我的职责就是维护公平正义,实行法律监督,不枉不纵,将罪犯绳之于法。然而,面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我怅然若失,一个无知、无助的少年,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我在问自己:除了一纸文书,我还能给他什么?我又该如何拯救千万个被冷漠、暴力、无知、愤怒造就的“小弥们”?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时,人民大会堂,雄壮的国歌又一次奏响。在这场全球瞩目的盛会里,在长达68页的报告中,“法治”二字重千钧。……53次提及“法治”,奏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升级的嘹亮号角;53次提及“法治”,绘制出亿万人民向往公平正义的幸福指南。党的第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要提高全民族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我这才感悟到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宽严相济,教育、感化、挽救,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让其更好的回归社会,这才是法治的柔情。

泰戈尔说过: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审判人。我是一名公诉人,是法律的守夜人,也是心灵的疏导员。我愿意用温暖的双手去抚平失足者心灵的创伤,我愿意用检察人的赤心去呼唤那些罪恶的灵魂!实干让法治的鲜花开满祖国大地,爱让失足的部落浮现一抹柔情。

法治,我永远在路上,柔情,我永远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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