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检察共成长”主题征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 孙小力
时光飞逝,弹指一挥间,我参加工作已经8年了。在历史的长河中,八年的时间是如此短暂,甚至无法激起一朵浪花。然而在我的人生里,这八年的时间却占据了四分之一的份额,并且还在不断的加重中。十四年前,我还是一名单纯的高中生,怀着满腔的激情,幻想着用法律维护世界和平,高考时报考了法学专业。经过六年的学习,在走出校园即将迈入社会之时,我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光荣的检察事业新兵。从此,我与检察共同经历、共同见证、共同成长、一路同行。
还记得2011年刚到检察院之时,我的心中既充满陌生和好奇,又感到紧张和不适应。从学校到社会,从学生到检察官,从背书写论文到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我的生活中充满了巨大的变化和挑战。就在我以为自己会无法应对这种改变时,身边的领导和同事用耐心的教导、关心的话语和热心的帮助,一点点化解了我全部的不安,让我顺利的完成了人生角色的重要转变。从那时起,我就暗下决心,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论在什么岗位,都要做到最好。于是我用心的向身边的领导和同事请教,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汲取身边前辈的工作经验和技巧,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归纳,寻找自身的不足。通过不断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工作效率,面对工作也变得得心应手。
工作的前五年,我一直在公诉部门从事内勤兼办案人的工作。一方面,我需要配合三个公诉科的科长、副科长和全部办案人做好公诉部门的数据统计、工作总结、上传下达、卷宗整理等工作,保证部门的行政工作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我需要独立承办刑事案件的审查卷宗、提讯犯罪嫌疑人、制作审查报告、制作法律文书、出庭公诉等公诉工作。紧张的工作是最锻炼人的,也是最让人成长的。这五年中,我见证了检察工作的变革,见证了检察统计系统两次全国性升级,见证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从无到有,见证了未检部门从办案组到独立科室,见证了本院两千余件刑事案件从公诉到判决,见证了检察官们日复一日的兢兢业业。这五年中,检察工作也见证了我的成长,见证了我从一张白纸的检察新人到独立办案的检察官,见证了我办理的大大小小几百件刑事案件,见证了我获得“市十佳公诉人”称号,见证了我被组织荣记三等功,见证了我办理的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例和优秀公诉庭等等。我与检察共成长,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件件事情的积累。
2015年,我又迎来了新的挑战,我被调到了侦查监督科。工作模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案件审查时间从几个月骤短至七天,对工作效率的要求又上了一个台阶。新的工作模式、新的同事和领导、新的人生阶段,我怀着一丝丝紧张和满满的激情,开始了检察生涯的另一段成长。在侦查监督科工作的三年里,我承办了近四百件审查批捕案件,无一错案、瑕疵案,所办理的多个案件市院评为精品案例。
八年的检察工作告诉我,法律是铁面的,但并非无情。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但是面对具体案件时,又体现了法律的温情关怀。我在公诉科时就曾经遇到这样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打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属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单纯从犯罪构成上讲,这是一个铁案,毋庸置疑。然而,在审阅卷宗后我才发现,这样一个故意伤害案件背后还隐藏着一个痛苦的故事。犯罪嫌疑人有一名年仅6岁的女儿,被害人曾经趁小女孩独自在家时多次对其猥亵。当孩子的父亲发现时,他无法抑制内心的愤怒,一时激愤将被害人打成轻伤。事后,孩子的父亲主动投案自首,被害人也对其表示了忏悔和谅解。这名父亲虽然发泄了内心的愤怒,却也将自己变成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面对这样一起案件,冰冷的起诉书不仅意味着一名父亲将从此背上终身的污点,也意味着一名孩童将受到更大的心灵创伤。在与科室领导商量后,鉴于本案事出有因,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不大,被害人存在过错并已经表示谅解,经过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检察工作中,类似的案件比比皆是,是冷血执法,还是具体案情具体对待,这才是一名检察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我想,检察官也许就像海上的灯塔,用法律和爱心指出一个通往光明的方向,维护人民的合法权利。
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不仅要会办案,还应当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写作能力。从检以来,我每年都根据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情况撰写理论文章、经验总结和论文,曾两次获得省政法理论年会二等奖,一篇论文被《法学教育》发表,撰写的一篇经验材料被省院网站转发。
转眼2018年已经过半,我也从当年单纯的大学毕业生,成长为如今从容面对案件的检察官。我自豪,因为我见证了检察事业一次又一次奏响辉煌篇章;我快乐,因为我追随者检察事业变革的脚步;我兴奋,因为我知道检察事业的前路还有着诸多挑战;我淡定,因为我知道我终将和检察事业一同成长。今后我会坚持本心,不懈努力,为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让人生的脚步伴随着检察事业,带着对检察事业无限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无怨无悔的继续在检察岗位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