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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正义与担当书写检察情——记辽宁省辽河检察院刑检部副部长韩宝军

时间:2018-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十七年,他一直战斗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前沿阵地上;十七年,他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案件不枉不纵;十七年,他热忱维护百姓利益,执法为民不离不弃;十七年,他默默坚守公诉岗位,用正义与担当书写检察情怀。他先后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省院“公诉专门人才”、油区“十佳政法干警”、辽河分院、油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的身上,凝聚着无数检察官忠于法律、维护正义、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他就是辽宁省辽河检察院刑检部副部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检察官韩宝军。

心怀正义不问尽头

17年前,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韩宝军,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对检察事业的向往,进入辽宁省辽河检察院,开始了他的检察人生,而在公诉人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一干就是17年。

“我们公诉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慷慨陈词,在别人眼里,是一件十分‘风光’的事,但在‘风光’的背后,我们所承受的压力,面对的诱惑,还有来自被告人及其家属的辱骂威胁……,这都是案外人所难以体会到的”。谈起所从事的公诉工作,韩宝军深有感触地说。

2009年,汪某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移送辽宁省检察院辽河分院审查起诉,该案在全省有很大社会影响。案件后受理,该院成立了专案组,抽调具有丰富公诉工作经验的韩宝军等人组成专案组。他和办案组成员牢记重托,顶住当事人亲属的利诱和各方面的重重压力,封闭二十余天,全力投入案件审查起诉中。他面对复杂繁多的案卷材料,深入细致地查阅分析卷宗证据,认真推敲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沟通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加班加点,从阅卷到提审,形成了长达20万余字的审查报告。该案庭审持续了7天之久。在庭审阶段,以汪某为首的22名被告人或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或避重就轻,开脱罪责。30余名辩护律师剑拔弩张,向几名公诉人轮番发起“攻击”,辩称该组织仅为一般的犯罪团伙而非黑社会性质组织……面对种种不利局面,韩宝军所在公诉团队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地进行指控,并通过迂回讯问方式,找寻各被告人前后供述的不合理之处一一予以反驳,打击了被告人的嚣张气焰,同时利用各被告人企图脱罪自救的心理适当予以引导,获得部分被告人指证其他被告人有罪的供述,使汪某等人的罪行充分暴露在庭审法官和旁听人员面前。最终,汪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文物罪等9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三十万元;其他骨干成员及一般成员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二年不等有刑罚。

2015年,他在办理王某等人故意伤害案时,发现王某与被害人李某并不相识,王某为了垄断工程项目,纠集十余人,对李某及其他施工人员进行殴打,试图将李某排挤出所在工程,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经过认真的分析研判,他认为该案性质应为寻衅滋事罪,而非故意伤害罪,且有多名同案犯应予追诉。于是,他向公安机关阐明了该案的性质,并要求公安机关追诉其他同案犯。王某等人得知后,先是找到他试图用金钱利诱,被他严词拒绝,后王某又多次打电话进行威胁,但他却从来没有畏惧,因为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背后有人民和法律在撑腰,检察官就要维护公平正义,他坚信,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最终,该案被改为寻衅滋事罪,并成功追诉三名被告人。

心存仁爱执法有度

“公诉乃仁术,公诉人就是要怀着一颗仁慈之心、怀着对当事人的体恤之情、怀着对法律的敬畏之意,理性司法、平和司法、公正司法”。在办案中,他总是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将自己的仁爱之心贯穿于案件的每个环节。

2017年,一件特殊的故意伤害案摆在他的面前,说它特殊,因为嫌疑人王某已年满72周岁,而被害人杨某也已65周岁。经过了解,双方当事人同住一个小区,平时并无矛盾,因为开垦的一块菜地双方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王某将被害人杨某推倒在地,造成杨某右桡骨骨折,案发后双方矛盾十分激化,始终没有达成和解。了解这些情况,他认为起诉这样一位老人并不符合立法本意,更可能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达成和解进而作出不起诉决定才是最恰当的作法。于是,他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调解之路,最初他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双方矛盾得以缓和,并有了和解的意愿,但由于双方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和猜忌,使双方的和解一波三折,多次陷入僵局,但他始终坚定信念,没有轻言放弃,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从双方当事人的子女入手,从法理、情理和现实角度,阐明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得到了双方子女的认同和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又通过双方子女作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在临近办案期限届满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使一起矛盾异常激化的刑事案件得以化解。

作为公诉人,韩宝军同样重视和尊重被告人正当的辩解诉求权利,在他看来,法律无情,但执法应有度,指控犯罪不是目的,让犯罪人放弃重新犯罪,回归社会,这才是公诉工作的价值所在。2015年,他办理了一起在校学生盗窃案件,嫌疑人朱某高考前,在与同学打篮球时将同学的一部手机盗走。公安机关将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时,朱某已经是一名大一在校学生。面对这样一起案件,他的内心无法平静,因为他深知如果直接将朱某提起公诉,可能会对朱某的学业和今后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朱某的人生可能因此改变。因此,他没有轻易作出结论,而是展开了深入的社会调查,走访了朱某所在学校、社区和邻居,了解到朱某平时表现一向良好,本次犯罪应属临时起意的偶然犯罪,同时对朱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对朱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收到不起诉决定书时,朱某的父母非常感动,不住地说“感谢检察官,给了孩子一次重生的机会”。

勤勉敬业无愧检徽

在任何场合下,韩宝军总是浑身干劲,充满活力,他那股巨大的热情同样也感染着身边每一个人。他经常说“工作是快乐的,一定要以最大的热情投入,无怨无悔”,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予以了完美的诠释。

工作上他是“拼命三郎”。17年来,他屡次承办大案要案,却从不叫苦不叫累。多年来,他经常要加班加点办理案件,深夜、双休日经常能看见他的身影,即使生病他也没有耽误工作,而这些就是同科室的人,也很少有人知道,但他仍然默默坚守着。

2015年,他承办了一起指定再审的贩毒案,而此时他发现大便带血,并且出血不断加大,但为了处理好手头的案件,始终没有去医院检查,也没有声张,而是坚持审查卷宗,制定了补充证据清单,并准备远赴吉林取证。在临行前,他抽空去医院检查,被医生告知腹腔内已大量出血,必须立即住院治疗,他商求医生是否可以出差回来再住院,医生严厉批评他“是不是不要命了。”虽然最终他没有去出差办案,但他还是坚持把案件所需材料准备好,并再三交待同事注意事项后,才去住院。

2017年,他的母亲因脑梗住院,而此时他有一个案件急需处理,他虽然非常担心母亲的病情,但他还是坚持将案件处理完,才返回老家看望母亲,在家仅仅呆了四天,得知母亲病情稳定后,他便向母亲提出要返回工作岗位,面对母亲不舍的眼神,他非常愧疚,但还是含泪狠心返回工作岗位。

他的妻子也经常埋怨他:“怎么就你这么忙?孩子这么大了,你一共带过几回?你就不能歇歇?”每每听到这些,他的内心除了愧疚,还是愧疚,但他只能付之一笑。他总是答应要好好陪陪妻儿,但每一次他都食言了。虽然如此,但他觉得这些都是值得的,因为他无愧于胸前那枚鲜艳的检徽。

这就是韩宝军,一位平凡而令人尊敬的人民检察官!荣誉背后,是汗牛充栋的案卷和夜以继日的加班。像所有在公诉岗位上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检察人一样,韩宝军在公诉人岗位上继续书写着平凡而璀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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