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盘锦市院公诉处被共青团辽宁省委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盘锦市院公诉处是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规范、纪律严明、勇于创新的年轻团队。他们爱岗敬业,为检察事业贡献法治力量,他们团结协作,用蓬勃青春展示动人风采。三年来,公诉处先后有三人被省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人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一人被评为“盘锦市十佳检察官”,其他人员多次获评“岗位能手”、“最佳辩手”、“先进个人”等称号。2017年,公诉处被团市委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
三年来,市院公诉处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始终践行“业绩一流、队伍一流、形象一流、品德一流”的理念,紧紧围绕全院工作大局,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青年检察人员的先锋突击作用。办理了省文化厅原厅长周某某职务犯罪案、于某某等24人贩卖毒品等一系列大案要案,承办了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获得院领导和广大检察人员的认可。
荣誉背后是责任,市院公诉处将以此次表彰作为新的起点,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继续围绕检察职能,凝心聚力,创先争优,奉献社会,努力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