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前夕,81岁的丁某与妻子岳某怀着激动的心情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营口市检察院,以他们表达对王鹤、张朝菊、史焘铭等检察干警的感谢之情。
丁某夫妻系大石桥市官屯镇丁家村村民,因大石桥某耐火材料厂修路使用的硼泥污染了其承包田、水井及果园,夫妻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丁某夫妻的诉讼请求始终未获得法院支持,二人也因此成为了“上访老户”。怀着对公平正义的最后希望,丁某夫妻将申请监督材料提交到了营口市检察院。市院民行部门承办人通过认真审查,不但发现该案再审过程存在违法情形并及时下发了检察建议,而且认定该案件应为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法院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确有错误。在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后,该案得到了省检察院的支持抗诉决定。针对丁某夫妻存在上访的情况,承办人主动与其进行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地进行普法宣传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虽然繁杂琐碎,但却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心向背。市检察院干警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主动热情地对待每一名当事人,兢兢业业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过硬的办案质量,担负起检察监督的职责使命,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