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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机关聘任公益监督志愿者”入选全省2019年度全省“社会治理十大创新”

时间:2020-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历经推荐、初评、投票和终评四个环节,由辽宁法制报、辽宁长安网联合主办的辽宁省2019年度“全省政法十大新闻”和“社会治理十大创新”评选结果出炉,由营口市委政法委、营口市检察院推荐的“营口市检察机关聘任公益监督志愿者”入选2019年度全省“社会治理十大创新”。这也是继2018年营口市检察院推荐的“营口18名律师参与信访案件成为独立‘第三方’”入选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理十大创新”后再次获得这一殊荣。

2019年度“全省政法十大新闻”和“社会治理十大创新”评选活动是辽宁法制报和辽宁长安网为充分展示我省政法部门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记录我省政法系统推进政法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取得的亮点和成绩,联合开展的推选活动。推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广泛推荐、读者投票和评审会终评的方式进行,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最终评选出辽宁2019年度“全省十大法治新闻”和“社会治理十大创新”,并于2020年1月上旬在媒体上进行了公示。“社会治理十大创新”,侧重于具有创新之举和突出效果的法治工作实绩。

2019年3月,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着力解决公益诉讼发现线索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营口市检察院在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中聘请了100名公益监督志愿者,这是营口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携手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市人民守护绿水、青山、蓝天,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省检察机关首家聘请公益监督志愿者。通过有效发挥公益监督志愿者作用,进一步增强公益诉讼宣传效果,及时、准确地掌握社情民意,不断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在全社会形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公益保护合力,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公益监督志愿者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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