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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着力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传递检察温情

时间:2020-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谢谢各位检察官叔叔、阿姨们,谢谢你们!”5月9日,锦州市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将3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及物品送到了小美(化名)手中,得到了小美及家人由衷的感谢。

小美,是义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案件的受害者,案发时12周岁。在案发后,被害人小美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形成创伤后应激障碍,已不能继续读书。在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发病,并在锦州市康宁医院(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治疗,后因家庭困难,无法承担治疗费用,被迫放弃治疗。本案被告人傅某某拒不认罪,也不提供任何经济赔偿。

为了能让小美得到救助,未检部门将此案件线索移送给本院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多次到被害人小美所在村实地走访,了解到小美家中仅有父女三人,父亲已年逾五十,平时靠打零工维持姐弟俩上学及家庭生活,没有任何积蓄,无力承担小美的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后,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第一时间将这笔钱发放到小美手中。同时,控申部门还联系本院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干警,结合小美的精神状态,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解开心结,消除心理阴影,重燃生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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