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国家未来的承继者,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2020年春节至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的少年儿童经历了终身难忘的假期和课堂,全国医护叔叔、阿姨驰援武汉、驰援湖北的逆行场景,小朋友及其父母和全国人民共同自觉自愿居家隔离的生活经历,必定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里根植下中华民族面对大灾大难不屈不挠的精神和中国人骨子里的“家国情怀”、“团结一心”的民族信仰。
可是大千世界纷繁复杂不都是良善,未成年人因为年幼、心智不成熟、监护不力等原因,往往容易受到恶人的诱惑和伤害,有的误入歧途,有的一辈子走不出阴影,有的甚至生命永远定格在童年。检察机关肩负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让我们同舟共济,检护明天!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9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检发布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少年儿童@老师@家长@所有人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是指国家机关和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制度。
※为什么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一方面是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保护能力较弱,遭受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有的导致多次或持续被侵害;一方面是因为这类案件往往发生在家庭、学校、培训机构、宾馆等封闭场所,外人很难发现。因此,为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国家规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哪些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
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
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
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旅店、宾馆等。
※哪些情形需要强制报告?
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九类不法侵害,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最高检发布了哪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发生在教育领域的四个案例:学校教师明知学生被性侵隐瞒不报被追责案例;教师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构筑校园防护网,阻断社会不良影响和犯罪侵害等三个案例。
发生在医疗领域的一个案例:医生接诊发现未成年人伤情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有力揭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检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发现处置和典型意义三个方面的综述,阐述了强制报告制度对公安、司法机关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