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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7个基层检察院获最高检颁发奖项

时间:2020-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表彰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200个基层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50个单位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这份榜单上,辽宁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基层检察院有7个,分别是——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

灯塔市人民检察院

西丰县人民检察院


获得“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的有两个,分别是——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全省基层检察院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拼搏进取,推动我省各项基层检察工作持续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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