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精神,历久弥新;榜样力量,催人奋进。近日,丹东市检察机关“劳模精神·榜样力量”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丹东市检察院举行。丹东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等部门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应邀出席报告会,各县区院检察干警同步观看。
4名报告人深情讲述了她们从检以来坚守初心、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了检察干警忠实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守望正义、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鲜活故事以及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风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激励引领全市检察人员奋进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丹东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劳模精神·榜样力量”学习创优活动的决定》,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劳模精神·榜样力量”学习创优活动,向今年喜获国家、省、市、县(市)殊荣的4名同志学习,分别是:全国先进工作者、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苏凤琴;辽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周平;丹东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石宏;凤城市劳动模范、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唐金凤。
报告会号召全市检察人员学习她们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们胸怀人民、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学习她们精研业务、追求极致的敬业精神;学习她们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们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以强烈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把各项检察工作做到极致,更好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到检察工作中,为边境地区平安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