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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从“优秀检察官”到“脱贫带头人”

时间:2021-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锦州市检察院





张美文,现任锦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他2006年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在多个业务部门工作过,多年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秉公执法,曾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6次,2012年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2017年11月,张美文接受党组织委派到义县留龙沟镇留龙沟村任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辽宁电视台、锦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



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办案中,张美文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客观公正办理每一件案件,做到不枉不纵,其自创的“三字经”更是被人屡屡称道——在审查案件时,突出一个“细”字,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每个犯罪环节的审查,做到环环相扣、节节有证;对每个诉讼参与人的证据都要求落到实处,体现一个“实”字,做到有疑必解;对每一份证据都强调核实到位,做到一个“准”字,使所办案件无一差错。

10多年间,张美文共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无一错案、瑕疵案件,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执法为民,真心付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张美文作为一名执法者,既注重法律的打击力度,又重视法律的保护程度,依法维护当事双方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的同时彰显人文关怀,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在接待被害人赵某某车辆被毁信访案件中,张美文主动向基层检察院了解情况并全程督促有关单位履职,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赵某某专程坐火车从阜新来到锦州,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并表示,自己是个外乡人,在锦州无亲无故,没想到检察官这么重视自己的案子,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事情处理得这么好,作为一个外乡人他感受到了锦州人的温暖,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为民服务理念

2017年11月,张美文来到义县留龙沟镇留龙沟村任职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当地经济基础弱、底子薄,扶贫难度大。针对该情况,张美文上任伊始便走村串户,嘘寒问暖、倾听村民心声,并把党的惠民政策传达给每一名村民。通过调研分析,他总结出了“传导式”(重在帮扶困难户子女)和“造血式”(重在产业扶贫)扶贫措施。

张美文兢兢业业,吃住在村,以农民为师为友,带领村民挖抗旱水坑15个,修建抗旱方塘一个,筹集资金20余万元,解决种地浇水难问题;协调多方筹集资金50余万元建设养牛场,协调资金20万元建立村部屋顶分散式光伏发电,建立村集体大棚两个;主动作为,化解村民各种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村民达标的合理诉求,为村里的农民工讨回公司拖欠的17余万元工资,受到党组织的肯定和村民的拥护与欢迎。

经过张美文的不懈努力,留龙沟村已实现脱贫销号,他带领村民争取到美丽乡村试点,硬化路面6公里、安装路灯40余盏、申请资金100万元进行了美丽乡村建设,助力留龙沟村的乡村振兴。


穿上检服,他是铁骨铮铮的检察官,思维缜密,抽丝剥茧,捍卫法律尊严,让案犯无所遁形;走进田间,他是村民脱贫致富的领路人,如一颗种子,在贫瘠的土地上生长出无限希望。张美文就像一缕春风,吹拂大地,绘就美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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