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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志若格桑,在海拔4700米的高原之上怒放

时间:2021-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辽河分院


西藏那曲与辽宁盘锦相隔数千公里,在海拔4700米的青藏高原上,53岁的辽河分院检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刘少志,在对口援助单位西藏那曲市聂荣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岗位上连续奋战了两年,每年连续8个月的工作强度刷新着辽河检察援藏工作的纪录。

作为辽宁检察系统援藏工作开展以来年龄最大的援藏干部,刘少志紧紧围绕“六位一体”和《辽宁政法系统对口支援那曲政法系统三年框架协议(2020-2022)》要求,按照院党组部署,攻坚克难,帮助受援单位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实现了多个“零突破”。由于表现突出,2020年刘少志被西藏那曲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并荣获辽河油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牢记使命

他是永葆初心有担当的党员“老刘”

2019年年初,辽河分院对聂荣县检察院的援助已走过了5个年头,资金、设备等硬件援助基本到位。分院党组这时提出以人才为重点,提升软件援助力度,推动受援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家都清楚,这将是一副重担。

面对这个艰巨的任务,业务能力过硬的刘少志主动请缨,但考虑到当时他已52岁的年龄,院党组对他的身体状况表示了担心。

“聂荣那边太苦了,我作为一名党员和业务骨干,我想去帮帮他们,肯定不辱使命!”刘少志的话掷地有声。

就这样,有着20年党龄的老党员“老刘”踏上了援藏之路,一干就是两年。


精准帮扶

他是带头攻坚有作为的“刘检”

2019年5月,刘少志于入藏当月就被任命为聂荣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他克服高原反应,马上进入角色,与院党组共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援助计划,从检察主责主业抓起。

通过深入梳理业务短板和薄弱点,刘少志将辽宁检察的好做法和经验落地生根,带领团队办理了聂荣县检察院首件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填补了立案监督等多项空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比率达70%以上,用一年时间使该院焕发了新面貌。

守护雪域高原的蓝天净土,检察公益诉讼不能缺位。2020年,刘少志组织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从聂荣县卫生环境安全到连接青藏的345国道施工隐患,下发多项检察建议,监督相关单位修复遭破坏的草皮,落实处理扬尘措施,发挥检察力量守护这片神圣净土,得到了345国道项目组的大力支持和聂荣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传、帮、带

他是无私奉献负责任的“刘老师”

入藏不久,刘少志针对聂荣县检察院队伍建设需要,与全院干警进行了交流,确定了理论和实践双提升的思路,全力打造检察业务骨干队伍。

他先后在院内开展系列业务培训20多次,数次召开“以案析法”案件研讨会,对每名办案人员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手把手全程指导,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通过传、帮、带,刘少志为聂荣县检察院培养了噶桑曲措等一批检察业务骨干,真正打造了一支带不走的人才队伍。

他还多次在聂荣县政法系统开展业务学习讲座,引导公安侦查取证,严把证据关,强化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推动聂荣县政法系统办案质量的整体提升,也因此被干警们亲切地称为“刘老师”。


主动融入

他是促进汉藏一家亲的“刘大哥”

两年的援藏生活让刘少志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援藏工作既是业务工作,更是政治大局,是民族团结的重要纽带。他特别注重维护好受援单位队伍内部团结,多沟通、多请示、多汇报、多协调,与人和善,乐于助人,与受援单位荣辱与共,不仅深受聂荣县检察干警的爱戴,更是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

聂荣县检察院一名年轻的检察官在日记中写道:“在我心中刘大哥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们虽语言不通,但心是通的。”

援藏工作结束送别之时,聂荣县检察院检察长次仁美朵眼含热泪,“感谢刘处给我们的真心帮助,我们永远是肝胆相照的好兄弟!”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也把汉藏检察干警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



这就是刘少志,有着如格桑花一般的品格,开遍聂荣每个角落。他集四种角色于一身,继承发扬了“特别能吃苫、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风沙硬作风更硬,海拔高标准更高”的辽宁援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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