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9日,《辽宁日报》二版“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专栏刊登:“周平:让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温度”一文,内容如下:
采访凤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周平时需要耐心,因为谈话时常被电话打断。打来电话的有一部分是她帮助过的案件当事人,有的是找她咨询,有的就是简单的问候,从只言片语中能听出来,周平和他们很熟。“控告申诉工作是联系群众的桥梁,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一环。”
周平从事检察工作30年,其中14年扎根在控告申诉部门。周平把自己对岗位的理解落实在行动上,同事都说,周平对来访人员从不回避、推诿,办案坚持原则,严格依规处理。她接手的信访案件,件件保质保量,案结事了。
有一次,周平接待家住东港市的老人隋某,老人反映的案件经初核查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周平在交流中得知,老人3年间在东港市和凤城市之间往返20余次,又身患重病,情绪多次失控。周平报请检察长批准,发函建议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工作,最终帮助隋某将争议款全部讨回。
周平认为,群众来到检察院是一种信任,无论在不在职责范围,都要热情接待,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当地。为此,不管来访者诉求是否合理,周平总是耐心倾听、释法说理、好言相慰、真情关怀。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周平能够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积极妥善化解矛盾、化解积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特别是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周平尤其注重“办案与救助同步、调查与帮扶并行”,每起案件办结后都坚持跟踪回访,对救助对象长期帮扶。周平说,她努力让每起案件的当事人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现在的周平,个人荣誉虽多,但她仍秉承30年扎根基层的一贯作风,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子”当作“天大的案子”办好。周平说:“作为检察官,就应该为群众解忧,我现在做的都是应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