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金秋十月,举国同庆。
72年,中华大地沧桑巨变,勤劳勇敢的人民在伟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追昔抚今犹旧梦,历经风雨总关情。在庆祝伟大祖国72岁华诞之际,我们特邀省检察院七名不同年龄段的干警畅谈感受,他们虽然生于不同的年代,有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记忆,但他们怀揣着对祖国共同的热爱:“祖国永远在我心中”!
▲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韩永庆
韩永庆,1970年10月1日出生。1993年毕业于徐州师范大学,1996年考入阜新市检察院,历任科员、主诉检察官、公诉处副处长。2006年选调入省检察院,历任公诉二处副处长,案件管理处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工作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2018年5月-2021年9月被选派到清原县草市镇粘泥岭村任第一书记,2021年6月被评为“清原县优秀选派干部”。
伴随着伟大祖国的日益强大,我蓦然发现自己已从一翩翩少年步入知天命的人生阶段了,初出茅庐的毛头小伙成长为成熟的检察官了。回首往事,心潮澎湃。难以忘怀21年公诉席上的日日夜夜,难以忘怀驻村三年与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更让我心生骄傲的是,我们伟大的祖国日新月异的发展,屹立在世界东方,伟大的中国梦正在一天天实现。
21年的公诉工作,有看到犯罪分子站在被告席上低头认罪悔罪的成就感,也看到过被害人家属由于失去亲人的痛哭的眼泪,但印象最深的还是办理的“6.07”宋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是一起在我省乃至全国都具有极大影响的案件。一审宣判后,包括宋某等三名一审判处死刑在内的4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此案一审共涉及96名被告人,仅卷宗就达到248册。
▲韩永庆(右一)
2010年3月15日,该案二审在营口市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提出上诉的41名被告人及其聘请的包括北京、沈阳、鞍山的34名律师悉数到庭。每天的庭审从上午8点30分开始,中午12点休庭;13点继续开庭,一直持续到17点。午饭就在休息室每人一份盒饭草草解决。所谓的休息室,实际上就是附近的小审判庭,审判台成了我们四名出庭检察人员的餐桌,椅子就成了我们休息的床铺。
庭审整整持续了四天,在进行最后陈述时,此案的第一被告人宋某说的一句话反映了我们的精彩表现,他说:“我听了检察员的出庭意见,我的心拔凉拔凉的”。
▲韩永庆(左一)
2018年5月,我有幸成为省检察院选派8名驻村干部中的一员。驻村三年的工作,深深体会到了“脚上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有多少真情”这句话的深刻含义,驻村3年多,我走遍了村里的家家户户、角角落落。我和村两委班子紧密配合,积极争取项目,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粘泥岭村的村容村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破旧的院墙被整齐划一的高标准仿古墙取代,“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土路被平整的水泥路取代,含有泥沙的大口井被百米深井替代,汩汩清水流进了每家每户,也流进了村民的心里,路灯照亮了漆黑的夜晚,也照亮了老百姓生活的道路。村民由最初对我的不理解逐渐转化为离开时的依依惜别,“有时间常回来看看我们”的话语时常在我耳边响起。
▲韩永庆(右一)
我为自己幸运地出生在我们伟大祖国的生日而庆幸,但更为自己有幸成为一名光荣的检察官而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