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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光阴故事忆辽宁检史(四)

时间:2021-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阜新市检察院


那年,那事,那辆车

——阜新市检察院李宝珠回忆第一辆北京牌吉普车

照片里,当年的司机李宝珠抱着肩膀站在心爱的北京牌吉普车前面开心地笑着……那是1979年,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科在彰武县风沙研究所开会时拍摄的一张老照片。

李宝珠,1978年从阜新市文化局调入阜新市检察院。从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他先后完成1978年末取回市检察院第一块牌子,接来第一任检察长,提回检察机关第一台办公用车,从省检察院领回第一批配枪、第一枚单位公章等诸多阜新检察史上的第一。

【那年】

1978年末,阜新市检察院开始筹备恢复重建。组织决定,分别从公安局、法院抽调原属于检察系统的工作人员,地点还在检察院的原址。

当时由于阜新市检察院没有自己的办公用车,各种困难迎面而来——检察官外出办案只能骑着自家的自行车。办案人员到案发现场复核或者是领导外出开会,时任办公室主任的马宏德就指派李宝珠等去外单位借车。向人家借车,他们每次都是笑脸相迎,虽然都是老朋友,但是人家单位也要用车,再加上一借就是一整天,不免心中有些歉意。

特别是很多需要长期保留的日伪时期档案都在“文革”期间被寄存在阜蒙县于寺镇大庙内,从市区到于寺镇往返得两个多小时,三天两头去一回,每次都是借车去拿,然后再把车送回去。

【那些事】

据当时在经济检察科工作的李雅君回忆:那是1979年初春,李雅君和批捕科长刘汉一下乡办案,从市区坐公交车到了村上,下车还要走8公里。偏偏天公不作美,先是下雪,后是下雨,当时并没有别的交通工具,刘汉一和李雅君只好在泥泞的村路上艰难跋涉。没办法,两个人从路边的树上撅两根树棍当拐杖,就这么一步一滑来到大队书记家。到了以后才发现,全身上下全都湿透了,冷得直打哆嗦,围着火炉烤了半宿才缓过来。

检察长到市委市政府开会,同样也是骑自行车。当时,时任副检察长刘宪斌就经常骑着自行车到市政府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他再骑自行车回单位。

【那辆车】

1979年初春,李宝珠和办公室主任马宏德坐火车赶往沈阳,完成一项非常神圣的任务——去提吉普车。

到了沈阳,他们又搭车赶往郊区一个仓库,看着崭新的北京牌吉普车,两个人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左摸摸、右看看,一时间竟然忘记了是来提车的。

办完相关手续后,两个人商量着直接开车回去,单位领导都等着看新车呢!因为是新车,一方面需要磨合,另外还不舍得开得太快,再加上路况不好,两个人开着那辆崭新的吉普车在路上颠簸了近四个小时才回到阜新。

第二天早上,还没到七点李宝珠就来到单位,把车从车库里开出来,拿着抹布擦来擦去,锃亮锃亮的挡风玻璃泛着光。以后,几乎每天都是如此。

自从有了这台车,同事们外出办案方便了许多。

虽然有了新车,但是却没有一名职工要求用公车办私事。因为他们心里深深地知道,这辆车是公车,是办案人员出现场、取材料、提审时用的,谁要是因为私事用这个车,就会耽误别人办公事。这样的请求从来没有人提过。

这辆老式吉普车使用率极高,不到一年就跑了2万多公里,却从没进过大修厂。李宝珠自信地说:“当时,开车时特别小心,路况不好都不敢快开,再说每天发车之前、收车之后都认真仔细地检查,要是发现有点小毛病,就自己动手修好。家里光修车工具就好几箱。从来不去修理部维修,主要是修车费用高,再说在当时修这种车的地方也没几家,所以就都动手自己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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