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发黄了的黑白照片,将时间定格在了那年那月。
1982年12月30日,锦州市再建葫芦岛区,同时决定重建锦州市葫芦岛区人民检察院,也就是现在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的前身。就这样,1983年1月1日,检察长安贺(前排左二)带领干警重新组建了“锦州市葫芦岛区人民检察院”。
照片里的那一所破旧的平房,就是当时设在部队大院一个角落里的检察院。门口上方是一盏25瓦的带罩灯,左边是一块只有笔记本电脑大小、方形且上面截去两角的院牌,右上方是从房沿竖起的炉筒子,每逢值夜和寒冷的冬天,炉子是唯一的取暖设备。室内是从其他机关要来的几张不平稳的办公桌,桌上有几本信纸。值班员没有床铺,那几把木椅子坐人时还吱吱“抗议”,一个院章、一瓶墨水、一个炉子、一个水壶、一个暖瓶、一个脸盆、一把扫帚……就是当时的葫芦岛区检察院。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就是在这10名干警的小院里,还是设立了办公室、刑检一科、刑检二科、法纪科、经济科。当年7月,仅有10名干警的检察院配合其他政法机关打响了“严打”第一战役。当年年底,他们又承办了绥中县羊安乡工程队套取渤海造船厂资金31万元的大案。
现任副检察长白文淑(后排左一)经历了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重建后的所有一切,也目睹了这个“小”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她深有感触地说:“跟现在简直是没法比。当时办案那都是走着去,冬天一身雪花、两脚全是雪水,夏天一身雨水、两脚全是泥水,浑身臭汗也得等星期日浴池营业才能洗,如果每周能去洗回澡那就是幸福啦!”
老照片,回顾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的历史,铭记着“检人”龙的峥嵘岁月和创业艰辛,同时也激发新一代检察人倍加珍惜今天的来之不易。
来源:葫芦岛市龙港区检察院
文字:肖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