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辞旧迎新的时刻,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辽阳市检察院榜上有名,获此殊荣。
近年来,辽阳市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司法理念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忠实履行职责,采取“一体化、两共同、全报备”的办案模式,2021年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件36人,持续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为2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落实司法救助2万元。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推动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3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宣讲活动55场次。利用互联网+辽阳检察网络微信平台推出9门法治宣讲课程,覆盖全市30余所学校,受教育学生3万余名,同步推送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成立小燕子工作室,与妇联、团委、教育、民政、医疗等部门合作,共同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引发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和关爱,实现了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关爱无缝对接。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未来可期。辽阳市检察机关将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六大保护”体系更加紧密协同,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贡献。